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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7月4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擔任清潔工的林姓女子因欠債,被控到客戶住宅打掃時竊取李姓屋主的鑽戒、金戒指等金飾。法院審結,依竊盜罪判處5個月。
 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,林女在她母親所經營的居家清潔店擔任清潔打掃人員,2013年8月間和胞妹前往李姓客戶位於高雄市鳳山區住處執行清潔作業。
  判決書指出,林女因積欠電動車行款項,見李姓屋主短暫外出的機會,趁機下手竊取李姓屋主櫥櫃的女用鑽戒一隻,市值約17萬元(新臺幣,下同),以及黃金女用尾戒、小兒黃金手鏈和黃金戒指等。總市值約19萬元。
  林女得手後將這些金飾藏放於口袋內,並藉故和胞妹離去。林女事後再分3次將這些金飾變賣換取現金,約換得2萬元。
  李姓屋主返家後察覺有異,清點財物發現金飾短缺,報請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處理,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起訴。高雄地方法院審理終結,依竊盜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5個月。  (原標題:清潔女工作業時盜取雇主金飾 19萬贓物變現2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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